從7月30日起,臨河區環保局、城管綜合執法局等相關部門聯手整治露天燒烤經營行為,發現違法占道經營和露天燒烤經營的攤點,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清理、取締和處罰。對妨礙執法、暴力抗法等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即日起,臨河城區全面禁止餐飲業露天燒烤,禁止使用產生油煙的舊式燒烤裝置,確保油煙排放達到環境質量指標要求;對所有無固定經營場所、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從事露天燒烤的攤點,依法予以清理、取締;對主次道路兩側沿街門點依店經營、店外燒烤、店外加工制作、店外擺桌經營的,依法予以清理、取締。
對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在庭院、封閉場地、市場內擁有經營房屋和沿街門店等場地條件,持有合法經營手續的露天燒烤經營商戶,實施店內燒烤、油煙降解凈化等規范整治和標準化整改;對不具備經營場地條件、無證照、超范圍經營的露天燒烤攤,以及油煙排放不達標和嚴重違反食品衛生監督、食品安全監督、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攤點,依法予以清理、取締。
今后,各餐飲業燒烤經營業主要淘汰能源利用效率低、油煙污染度高、效益低下的舊式燒烤設施,選擇技術成熟、經檢測認證的、帶有油煙凈化設備。未使用油煙凈化設備的,一律不得從事燒烤經營;對燒烤油煙未處理或未達到排放標準就擅自排放造成環境污染、擾民問題的,嚴格依法予以查處。
垚駿
環保
掃一掃
關注垚駿
微信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