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油煙凈化設備凈化后的油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距離應不小于20m;經油煙凈化和除異味處理后的油煙排放口與周邊環境敏感目標的距離應不小于10m。
油煙高空排放應滿足——
排煙管口高出以排放點源為中心,半徑15m區域內最高建筑物3m排放
油煙低空排放的餐飲單位,油煙排放口應高出地面2.5米,油煙排放口應朝向空曠處,避免正對樓梯、過道
油煙排放口的設置應充分考慮到避免對附近居民造成影響,故應與最接近且對空氣污染有強烈感應的地方(如住宅樓宇)和居民保持足夠的空間距離,且應設在通風良好,排放物能夠不受阻擋地得到充分擴散的位置;避免將油煙排放口設在大廈天井、窄巷等位置
油煙排放口前的管道須預留便于環保部門取樣監測的帶封蓋圓形取樣口,取樣口直徑15-18cm
油煙排放口不得通入下水道排放
油煙排放口及外置煙管應布置整齊美觀,保持與周邊建筑外觀協調
油煙凈化設備應定期清洗
油煙凈化設備應建立清洗、保養、維護制度和檔案,并建立崗位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或委托專業化運營公司管理。
為避免餐飲業主不運行油煙凈化設備,要求油煙凈化設備與排氣風機連鎖工作。
油煙凈化設備清洗維護要求
1 靜電油煙凈化設備每月至少清洗一次
2 光化學油煙除味設備每兩個月至少清洗一次
3 煙罩、風管及風機每半年至少清洗和檢查一次
4 油煙凈化設備中如存在吸附劑、過濾濾芯等耗材,則耗材的更換每月至少一次
垚駿
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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